一是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用地模式。出台《东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举办)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指导意见(试行)》,积极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有力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共为4家企业5个项目批准采用入股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15宗381.84亩,入股金额2284万元。
二是建立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机制。以亩均论英雄、以质效配资源,通过差别化要素配置,引领企业改造升级,提升土地亩均效益。2023年,126家参评规上企业C类38家、D类9家,对照评价机制,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工业用地。2024年,东至县纳入亩均效益评价的规上企业126家,目前用地面积核实等工作正有序开展。
三是推广产业用地项目“带方案出让”新模式。出台《东至县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实施方案》、《东至县推进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方案》,通过重塑流程、容缺预审、帮办代办等方式,提高工业项目审批效率,保障土地快速、高质量供应。截至目前,实施用地清单制19宗,面积925.12亩,开展双合同监管9宗,面积230.41亩。
四是聚力推动新型产业园工业地产开发。出台《东至县扶持新型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东至县新型产业园工业地产预售备案和监管实施办法》,明确新型产业园建成后可分割出售、出租,引导工业地产开发,推动小型分散工业项目退城进园。目前,东至县产城融合创业示范园项目42.87亩用地以成交价1650万元成功拍卖出让,对全县新型工业园区发展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