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有关规定,《安徽省青阳县毛家垅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审查,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钱 兵
电 话:0566-2819125
邮 箱:6525455@qq.com
附件:安徽省青阳县毛家垅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