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要求,现将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双合-阳山矿(北段)电石用灰岩矿(需有偿处置建筑用灰岩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9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向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并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钱 兵
联系方式:0566-2819108
附 件:1.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双合-阳山矿(北段)电石用灰岩矿(需有偿处置建筑用灰岩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主要参数表
3.承诺书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