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安徽交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保管不善将皖(2017)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05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安徽交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保管不善将皖(2017)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05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