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4-012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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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04801 |
黄山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341702018006GB11000F0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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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青阳北路东侧樟树湾小区24幢403 |
依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皖1702执95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皖1702执956号之一。 (备注:注销黄山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贵池区青阳北路东侧樟树湾小区24幢403房屋设立的抵押权登记) |
2 |
01066918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6026-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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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学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