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钱炜因保管不善,将0954850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6674-200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钱炜因保管不善,将0954850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6674-200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