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安徽省池州市皖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房地产权属证书01102517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安徽省池州市皖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房地产权属证书01102517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