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胡邦友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胡邦友
不动产坐落:贵池区翠柏路西侧、九华街北侧商改小区D#楼101
房屋用途:商业用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池州市秋浦东路69号)
联系方式:0566-2310310
公示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