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提前下达我市中央财政2024年第一批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96.05万元。其中,贵池区247.54万元,东至县48.51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为加快消除我市地质灾害隐患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部署等要求,加快推动工作,强化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符合要求,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近日,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提前下达我市中央财政2024年第一批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96.05万元。其中,贵池区247.54万元,东至县48.51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为加快消除我市地质灾害隐患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部署等要求,加快推动工作,强化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符合要求,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