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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部分涉企业务办理时限的通知

阅读次数:969 信息来源:市确权登记局 发布时间:2022-11-2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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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涉企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提高企业获得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决定对涉企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进行压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已办理不动产登记且利用现状无变化的厂房、仓库等,申请转移登记的办理时限调整为即时办结(不超过0.5个工作日)。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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