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涉企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提高企业获得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决定对涉企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进行压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已办理不动产登记且利用现状无变化的厂房、仓库等,申请转移登记的办理时限调整为即时办结(不超过0.5个工作日)。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
2022年11月28日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涉企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提高企业获得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决定对涉企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进行压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已办理不动产登记且利用现状无变化的厂房、仓库等,申请转移登记的办理时限调整为即时办结(不超过0.5个工作日)。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