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3-052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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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皖(2017)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133983号 | 程美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8018GB11005F00060124 | 贵池区长江南路西侧南馨园小区6幢124 | 根据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浙0108执212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浙0108执2128号之四 备注:注销位于贵池区长江南路西侧南馨园小区6幢124的抵押 | 
| 2 | 皖(2017)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145415号 |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萧宏小额贷款公司 | 抵押权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 年10月24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