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登录 |  注册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新闻中心 > 县区动态

贵池区全面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9-28 14:48
[字体:  ]

2023年9月27日,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殷汇镇大石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了验收,随着大石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完工,标志着贵池区35处废弃矿山全面完成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一是坚持超前申报,积极争取补助资金。加强对上争取。抢抓机遇,认真研究国家和省政策支持导向,围绕贵池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事宜,积极与省、市主管部门汇报衔接,沟通掌握财政政策资金动向。注重横向协调。与水利、财政、属地镇街密切协作,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精心筛选重点项目,策划储备一批高质量项目,从“钱等项目”积极转换为“项目等钱”。自实施矿山综合整治以来,投入治理资金约7148.33万元,其中对上争取补助资金约1384.98万元。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高标准落实生态修复。由贵池区国有企业作为废弃矿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单位,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详细勘察现状,高标编制准生态修复方案,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高生态修复质量,现已全面完成35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治理恢复面积约277.28公顷。在项目实施治理过程中,治理费用与治理产生的土石料资源处置采取“收支两条线”,产生废弃土石料通过公开处置,共取得9749.10万元收益统筹用于本地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三是坚持跟进式修复,进一步落实生产矿山责任。根据“二合一”修复方案以及矿山生产实际,科学制定年度修复任务。鼓励矿山企业计提、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约5189.73万元,用于本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按季度开展跟进式生态修复监测,督促修复进展缓慢矿山企业加快生态修复进展,确保按期完成。同时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边开采边修复”,确保各责任主体在矿山闭坑前完成矿区生态修复工作,“十四五”以来,在建与生产矿山累计修复面积2774.28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