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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国土空间规划科 发布时间:2023-09-0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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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规政策要求,合肥标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托对《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有关决策事项内容公示如下。

一、决策背景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重要战略部署,指出要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同年,自然资源部启动《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保护法对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2022年1月28日,省委书记郑栅洁在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讲话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必须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规划管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岸线使用、航运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格局”要求,高质量编制好《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形成一个具有引领性、约束力的空间“底图”。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部署,根据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编制《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二、目标任务

为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支撑《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文本编制,实现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做出能用、好用、管用的规划。

三、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合肥标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同创科技园6栋4层

联系人:纪工

电话:13965058558

邮箱:121523114@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决策事项的意见看法。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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