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各表项数量关系(2)=(3)+(4),(4)≥(5)。应根据表1填报汇总表。
表1. 青阳县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开发企业
所在区和
街道(乡镇)
具体位置
住宅类型
土地面积
供地时间
约定开工时间
约定竣工时间
建设状态
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明发阳光青城1
明发集团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青阳县蓉城镇
蓉城镇G318道与天柱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普通商品房
11.2183
2019-12-19
2020-09-19
2021-09-18
已动工未竣工
5.1855
2
明发阳光青城2
明发集团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青阳县蓉城镇
蓉城镇七步泉路与碧桃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普通商品房
5.7269
2019-12-19
2020-09-19
2021-09-18
已动工未竣工
0.3734
3
弘业上宸璟
青阳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青阳县蓉城镇
蓉城镇南部新城天河湾西侧A地块
普通商品房
5.458
2022-01-04
2022-09-23
2023-09-22
已动工未竣工
3.7873
填表说明:
1.关于(2)项目名称:填写楼盘名称或小区名称。
2.关于(3)开发企业:对应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中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准确填写企业全称。
3.关于(4)所在区和街道(乡镇):填写所在的市辖区和街道(乡镇)。
4.关于(5)具体位置:填写详细地址或四至。
5.关于(6)住宅类型:选择填写“普通商品房”“租赁型商品房”“共有产权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6.关于(7)土地面积:填写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供应面积。
7.关于(8)供地时间:填写出让合同签订日期或划拨决定书核发日期。
8.关于(9)约定开工时间:填写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开工日期。
9.关于(10)约定竣工时间:填写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竣工日期。
10.关于(11)建设状态:选择填写“已动工未竣工”“未动工”。
11.关于(12)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此项只针对“已动工未竣工”的项目,“未动工”项目不需填写。核算方法为:设该地块总面积为S,其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容积率为R,已核发销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的建筑面积为A,则未纳入房屋销售的土地面积=S-A/R。其中A的具体数值应根据房屋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证载面积确定。
12.各表项数量关系:(7)≥(12)。
表2. 池州 市(青阳县)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汇总表
单位:公顷
项目总数
存量住宅
用地总面积
未动工
土地面积
已动工未竣工
土地面积
未销售房屋的
土地面积
5
22.4032
22.4032
9.3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