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2月,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足建设工程档案工作新形势、新特点、新标准,全面推动实施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目前,主要针对部分在竣工验收备案前无法提交实体档案的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提供相关材料,申请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由建设单位签订《承诺书》,限期移交实体档案。
截至6月底,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城建档案验收20宗,共接收文字材料76卷、图纸73卷。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建设项目申请当天即可办结,打开了城建档案验收新局面。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印发《关于优化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对于工程档案资料多、备案时间紧的项目,主动对接项目建设单位应核查自身信用及办理流程,建设单位采用承诺方式先移交必要查验材料后,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出具建设工程档案移交书,承诺制验收后,建设单位只需在3个月内按要求移交相关建设工程档案即可,为项目交付使用节省了大量的时间。
二是落实监督机制,确保档案质量。严格落实告知承诺制实施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告知承诺制信息记录,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系统,形成信用信息共享互通。多次积极参与市县级培训,安排专人严格对照移交目录清单对承诺告知移交材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
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简化流程,减轻企业办事负担,提升了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赢得了企业的普遍认可。下一步,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大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宣传,着力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营商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