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3-015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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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4001173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1633-2014号 |
程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702018015GB11024F00011018 |
贵池区长江南路4号杏花商城北楼南18 |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1702执恢5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皖1722执2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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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056717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 |
抵押权 |
341702018015GB11024F00011018 |
贵池区长江南路4号杏花商城北楼南18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 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