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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池自然资规挂告字[2023]7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所有者权益科 发布时间:2023-04-28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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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挂牌起

始价(万元、总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次)

估价报告备案号

不动产单元号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1

金安园区162号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01672

工业用地

不小于1.3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50

1065

500

10

3403423BA0009

341702019001GB00189W00000000

2

金安园区163号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58010

工业用地

不小于1.3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50

608

300

5

3403423BA0007

341702019001GB00193W00000000

3

金安园区164号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30643

工业用地

不小于1.4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50

321

150

5

3403423BA0010

341702019001GB00194W000000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29日,到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获取挂牌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9日,到池州市清溪大道695号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将在2023年5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池州市清风西路129号),挂牌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8时至2023年5月31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金安园区162号地块和金安园区163号地块拟建设新能源制造产业(市先进制造产业);金安园区164号地块拟建设电子信息半导体产业(市先进制造产业);

(三)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须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和《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金安园区164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评估价2836.8922万元缴纳地上的房产价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6)2123351

联系人:沈先生

开户单位: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开户行:中行池州分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号:185725967961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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