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调查核实,认定正威半导体有限公司位于金光大道以东、双龙路以北地块建设用地为闲置土地。我局已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正威半导体有限公司位于金光大道以东、双龙路以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175171平方米。该宗地终止开发建设至今满一年,构成闲置土地。经调查认定该地块属于政府和企业原因导致闲置。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