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池州市皖加矿业有限公司池州市芦冲矿区佛子岭矿段熔剂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专家审查,公示期间(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9日,7个工作日)未收到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意见反馈,现予以公告。
2023年1月29日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池州市皖加矿业有限公司池州市芦冲矿区佛子岭矿段熔剂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专家审查,公示期间(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9日,7个工作日)未收到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意见反馈,现予以公告。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