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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所有者权益科 发布时间:2023-01-0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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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调查核实,认定颐和银丰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徽商四季花城小区以东、清溪大道以北地块建设用地为闲置土地。我局已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颐和银丰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徽商四季花城小区以东、清溪大道以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216402.97平方米。该宗地终止开发建设至今满一年,构成闲置土地。经调查认定该地块属于企业原因导致闲置。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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