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四十三项问题涉及池州市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徽省自然资源部门提供资料显示,全省286座“三线三边”矿山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的112座废弃露天矿山均已完成治理,但部分矿山存在整治标准不高、验收把关不严、后期管理不到位问题。部分地市矿山“边开采、边治理”要求落实也有明显不足。
二、整改实施主体
池州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组织各县区对全市23座“三线三边”矿山和长江经济带10公里范围内16座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展“回头看”,逐一核查,对未达到整改验收标准的,重新实施整改,2022年底前完成。
2.加强对露天开采矿山的监督管理,督促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确保露天开采矿山跟进式修复到位。
3.严格执行省厅制定的验收销号标准,杜绝委托验收,2022年6月底前完成。
四、目标任务
全市23座“三线三边”矿山和长江经济带10公里范围内16座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整改到位;“边开采,边治理”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五、完成时限
2022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积极推进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第三方核查发现的近年来已实施的8个“三线三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6个长江沿线10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共14个问题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
2.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池州市露天开采生产和基建矿山跟进式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池矿治办〔2021〕9号),提高露天开采在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标准;严格执行《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等规定,制定并下达在建与生产矿山年度修复计划,按季度调度,督促“边开采,边治理”责任落实。
3.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严格验收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6181762
电子邮箱:287293921@qq.com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