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池州中科裕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皖(2021)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42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池州中科裕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池州中科裕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皖(2021)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42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池州中科裕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