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1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24日)。在公告期限内,若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有异议的,持合法权属来源依据向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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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登记审核表
序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坐落 |
使用权面积(㎡) |
使用权
性质 |
土地用途 |
备注 |
1 |
贵池区水旱灾害防御站 |
贵池区同义圩长江河道管理所院内(江口) |
432 |
国有划拨 |
水工建筑用地 |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