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收到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后,对于评估结果不低于各省(区、市)制定的矿业权价款基准价的,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和承诺书等在其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公开。现按照规定,将安徽省东至县天井石灰岩矿新增资源量(不含压覆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向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并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钱 兵
联系方式:0566-2819125
附件1:安徽省东至县天井石灰岩矿新增资源量(不含压覆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附件2: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
附件3:承诺书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