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新增用地审查。落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研判会商机制,严把招商项目用地规模和投资强度关口,大力推行开发区“标准地”出让。今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出让工业用地41宗2334亩,其中“标准地”12宗926亩,占比39.68%。
二是强化存量用地挖掘。严格执行用地计划“增存挂钩”政策,深入推进存量用地处置工作,提高土地资源高效率配置。今年以来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9415亩,核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430亩。
三是强化低效用地盘活。制定了《池州市工业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入库,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2022-2025)和年度实施计划。共摸排8759个调查单元18万余亩土地,初步确定6790亩低效用地纳入再开发规划。
四是强化园区节地监测。对全市20个一、二、三类产业园区开展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监测统计分析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保障重点产业聚集发展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