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提高矿山复绿效果和巩固绿色矿山成果,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举措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一是高标准设计。要求全县7家在建、生产矿山委托资质单位立即开展设计工作,按照“三个结合”要求,即生产与修复相结合、扩规与修复相结合、地质环境治理与修复相结合,全矿区设计,分区域实施,做到“应绿尽绿”。
二是高频次巡查。针对部分矿山面临扩规现状,存在“不愿动”“不想动”现象,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巡查时机积极宣传《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政策法规,提升矿山企业政治站位;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实施,杜绝“以治代采”等非法开采现象;加强修复项目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落实项目管理。
三是高质量验收。验收环节邀请市局领导及环保、地质等方面专家,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核查评估等方式,严格把关,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现场提出整改措施,要求立即整改,确保高质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