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我市2022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350万元。其中:市级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66万元;贵池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52万元,搬迁避让“以奖代补”21万元;青阳县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65万元;东至县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74万元,搬迁避让“以奖代补”45万元;石台县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27万元。
2022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支持搬迁避让和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主要用于2021年度避让搬迁、地质灾害避险转移、监测预警、防灾演练、宣传培训、建设基层专业支撑队伍等工作,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尽快将资金细化到项目、加快推动工作、强化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将实施方案、项目和资金安排情况及时报备。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在项目完成后,对照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