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机制发力,以问题为导向,以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着力构建矿山生态修复体系,将矿山生态修复制度建设纳入矿业经济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作为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中,着力理顺政企关系,统筹管控矿山环保、资源、产能、安全,高规格形成矿业经济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池州模式”,用高标准严要求解决“县区不敢干”“矿山不想干”“群众不买账”等问题,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将矿山生态修复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与县、区政府矿山管控措施相挂钩,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监管。
为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了一系列具体举措。一是努力构建矿业经济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新机制;二是不断强化矿山生态修复全流程监管制度;三是持续狠抓矿山生态修复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四是规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标准;五是建立矿山生态修复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六是加快构建矿山生态修复安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