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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新闻中心 > 规划公告 > 批前公示

沿江路以南、惠春路以西地块规划条件(控规图则)批前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建设项目规划科 发布时间:2022-07-1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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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条件(控规图则)主要内容

1.位置和范围:沿江路以南、惠春路以西。

2.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81679平方米(约122.5亩)。

3.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4.容积率:不超过2.0(限定在出让的用地范围内计算)。

5.建筑密度:不大于30%

6.绿地率:不小于35%

7.建筑高度和层数: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60米,建筑高度应符合城市景观风貌规划总体要求(按常规层高计算,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8.建筑退让:退让惠春路道路红线不小于10米,退让北侧用地边界不小于4米,退让西侧、南侧用地边界不小于10米,建筑退让同时还需满足与地界外相邻建筑的日照、通风和消防安全要求,退让地块内部规划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与港口花园小区毗邻的围墙(含施工围墙)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具体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满足周边小区人居环境要求,以审定方案为准。

9.交通规划设计:住宅小区出入口不宜设置在沿江路;地面停车率不得大于10%,居住小区内部应实现人车分流,围墙内部不得设地上机动车停车位;用地红线内规划道路作为连接长江北路与惠春路的规划市政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需进行专项设计并保持与周边道路畅通并满足街区制管理要求,具体线形、断面形式等内容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10.公建配套要求:按规定配建物管用房一处(规模及功能需满足房管部门要求)、环卫设施场所一处(包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装修垃圾收集点等,点位、设计、建设标准需满足环卫部门的要求);配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座(需要独立临街的出入口,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主要包含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托育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活动站、公厕等,需预留一定规模方便后期使用的室外活动空间。

11.关于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12.其他要求根据国家规范和《池州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订版)等城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该规划条件(控规图则)业经我局按程序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三、公示地点

网络: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ghj.chizhou.gov.cn/

四、公示期限

2022年712日至2022720日(共计7个工作日)。

五、意见反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科联系电话:0566-2817568

办公地址:清风西路125号六楼607

六、附图

1.区位图

2.地块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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