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太平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9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胡朝年
不动产坐落:贵池区西门大桥以西杏花村文化园杏花西苑16幢405、贵池区西门大桥以西杏花村文化园杏花西苑15幢136。
产权证号:0951887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1744/2011号、0951859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6755-2011号。
房屋用途:住宅、储藏室
房屋建筑面积:112.46平方米、5.92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池州市秋浦东路69号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66-2310310
公示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3月21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