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汪永清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9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彭海安
不动产坐落:
贵池区长江路与池阳路交叉口东北角华泰中鑫城2幢116、116二层.
贵池区秋浦路与长江路交界处秋浦花园1幢-103
房屋用途:商业用房、车库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池州市秋浦东路69号)
联系方式: 0566-2310310
公示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11月 16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