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1.持续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保持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上网,线上线下均可办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平台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一网通办,全程留痕。线上办理全面实现全程网办,线下办理全面开展7x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全年共办件68092件。
2.大力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建设。2020年度,完成了市级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及行政裁决事项的统一规范工作,拟于2021年度根据上述内容调整权责清单。持续贯彻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进一步配合主管部门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我局出台《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均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3.加强市场监管。我局已经完成并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下大力气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印发《关于做好全市自然资源系统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池自然资规函〔2020〕99号),制定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完成本部门双随机抽查的3个事项,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抽查1次。
4.我局全力配合发改部门和开发区开展开发区“标准地”改革,配合协调省级以上开发区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进一步压缩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
5.基本建成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我局已经全面在基本建成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中,开展业务。
6.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我局全力配合做好《中小企业促进法》《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一是印发“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实施意见,实现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一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同步核发。二是积极开展“四送一服”每月进企业活动和集中月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
7.我局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我局狠抓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汛前调查,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373处,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启动汛期预警,处置灾情、险情77起,实现人员零伤亡;完成了113户避让搬迁、7处工程治理工作,11处威胁100人以上的中型地灾隐患点全部降到中型以下或核销;完成《池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初稿编制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立法,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我局及时上报了立法相关安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立法调研及相关立法工作。
2.我局高度重视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健全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公众采纳意见反馈和立法咨询论证机制,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3.为提升立法工作质效,我局积极行动,严格把控立项、起草、报审、审议、备案等重点环节,把好入口关、质量关、效率关。
4.2020年度我局收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均依职责认真进行审查,报经领导审定后按时反馈,共反馈征求意见159个。我局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5.2020年度,我局完成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第一、第二轮、第三轮),我局(含原市国土局、市城乡规划局)2000-2019年度起草或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单。
6.我局实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将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使各项政策制定更接地气、更有质量、更加有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不搞变通、不打折扣。第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等相关城市规划在审批前,按规定在局网站及项目现场进行批前公示。社会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第二,邀请市图审中心、市消防支队、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等专业机构专家参加局技术审查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分管市长会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会议。第三,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重大社会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土地征收。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不得上报批准征收土地)。第四,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执行《池州市国土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池国土资规〔2017〕1号)。第五,落实集体讨论制度,执行《关于印发<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池自然资规党组函〔2019〕28号)》《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党委议事规则》(池自然资规机党〔2019〕27号)《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会审制度》(池自然资规函〔2020〕302号)。
2.严格落实听证会议制度,广泛听取群众和利害关系人、各行政单位的意见。2020年度共组织开展听证2次,其中依职权听证1次,依申请听证1次。
3.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我局研究出台《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仲裁工作的通知》,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办理;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案件办理,共同分析、研判案情,协助我局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4.我局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会审会议、局长办公会上听取关于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汇报,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根据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所有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的事项应审必审。
2.我局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需经法制审核的,均进行审核;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等手段措施进行全过程记录,执法信息在相应平台进行公示。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通知》(池国土资函〔2016〕283号),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行为,印发《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池自然资规函〔2020〕98号)并贯彻落实。
4.积极配合开展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主管部门下达任务第一时间完成。
5.2020年度我局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对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调整规范,已经市司法局审核批准并进行公示,下一步拟根据行政处罚事项及省自然资源厅调整情况对我局自由裁量权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2020年度我局共组织6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确保所有参与行政权力运行的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
7.为加强行政执法基础管理,我局每年均开展并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召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印发党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制定党组书记、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三个清单”和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印发党组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系列讲话精神。以党员春训、“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契机,充分发挥支部的教育功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典型案例通报。三是健全工作制度。结合巡视巡察整改、审计整改等,修改完善财务制度、考勤制度、作风效能督查办法等,机关内部管理不断规范;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梳理廉政风险点129条,制定防控措施169条,规范权力运行;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对系统内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执行等情况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四是强化组织建设。组织党员进社区、帮扶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无偿献血3500毫升、捐款30000余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展政策宣讲,提供包保服务,解决实际问题;组建党员先锋队,坚守防汛救灾第一线,做好巡堤查险等工作,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我局全力以赴配合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一是印发“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实施意见,实现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一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同步核发。二是压缩审批时限。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分别压缩到最短5个工作日和最短10个工作日,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高。三是加快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业务线上线下24小时不打烊。四是加强城市设计和规划管控,深入审查《池州市总体城市设计暨5处重点区域(地段)城市设计》,督促完善规划文本;编制了《池州市滨江区域生态修复规划暨重点区域详细规划》,确定了白沙洲片区建设项目清单。会同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白沙洲及其周边10个近期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进行了多轮专题会议研究,目前,已有3个项目进入施工阶段。五是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上报2020年重点项目用地需求10208.427亩,稳步推进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其中池黄高铁先行用地、九华山机场改扩建等交通项目和G530查桥至牛矶一级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获批,保障了五溪山色、礼貌山等旅游项目用地190亩。六是严把用地项目产业关、投资关、“净地”关和价格关,截至目前,全市供应土地272宗,面积9886亩。其中出让土地150宗,面积4975亩,出让价款260626万元;市本级出让商服、住宅用地5宗,面积619亩,成交价款111650万元,已缴价款50600万元。
3.出台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规范基层公开行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提升公开质量。
4.我局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根据诉讼情况实行谁分管谁出庭应诉,通过参讼改进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20年度我局共有行政应诉案件4起(含再审案件1起),3起被驳回,1起裁定准予撤诉。
5.我局2020年度作为被复议机构2次,1次被撤销,已经根据行政复议决定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次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受理办结行政复议2起,1起作出撤销的决定,1起申请人自行撤回。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0年度我局共收到2个行政复议申请,1起申请人申请撤回,1起作出撤销的决定;受理并办理来信来访事项141件,同比上升13.49%,141件信访件中有6件属于非自然资源和规划职能,已当场答复。135件属于自然资源和规划职能,除2件仍在办理期限内正在办理外,其余133件均已按期办结。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统筹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一是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印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对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二是带头学法,模范用法。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律制度,坚持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三是重视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活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重视并组织好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
2.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我局通过现场观看庭审、法治宣传等开展法治实践。
3.我局建立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察清单,实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清单式管理,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任务,并及时上报了总结。
二、存在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贯彻落实以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干部职工不同程度存在学习不精不透,依法履职意识不到位,不能完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等;二是法治机构工作人员不足,专业知识不强,综合素质亟待提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顺利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工作。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和质效提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广泛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营造“四最”营商环境,做好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协调完成复议答复和应诉工作,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规范行政程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依法行政工作
继续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制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等工作程序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合规。
重点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诉讼及其他类型的案件应诉相关工作。
(二)法治宣传工作
牢固树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意识,提高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定期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全体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通用法律知识以及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培训。
重点推进:
1、江淮普法行、“谁执法谁普法”、皖事通、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2、在党组中心组安排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学习。
3、组织参加全市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
4、组织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向市法宣办报送法治宣传信息。
5、继续组织开展普法法治讲座。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