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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中共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人事教育科 发布时间:2021-01-04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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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党组统一部署,20191111日至121日,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对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5月28日,厅党组巡察组向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整改落实。召开了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召开了党组会议审议整改落实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和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凝聚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周密制定方案。对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研究制定《关于省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针对24个具体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确定95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其中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整改任务7项。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和4名工作人员作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承担具体整改落实工作。召开党组会议审议研究涉及问题整改5个议题,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研究6个议题,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调度推进整改落实工作6次,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调度整改落实工作1次。

狠抓整改落实,健全制度机制,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落实工作中,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落实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定有效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坚决予以落实;同时,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

(一)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任重道远

1.关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了全国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视频会议精神,观看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的警示片等。二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中,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中贯彻落实;目前,已完成池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报批稿)。三是开展2020年度“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价,按照自然资源部《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池州市绿色交通运输评分标准对54家矿山进行评价,评价成果已经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四是推进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清退工作,制定了《池州市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工作方案》。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了全国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视频会议精神,观看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的警示片等。二是全面完成2019年度省厅下达24家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完成了长江“1515”范围内26家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剩余2家年底前完成;16家生产矿山按照“边开采、边治理”实施跟进式修复;2020年22家矿山生态修复计划已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目前,已完成5家,基本完成6家,正在推进11家。三是依法依规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了市本级和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范围、工作职责等;印发《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镇村工业项目规划管理的通知》等,加强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和批后监管。四是已对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党组攻坚克难缺乏韧劲”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转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绿色通道工作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重大项目开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进行容缺受理,提高用地报批效率,强化用地服务保障;印发《关于按照新修正〈土地管理法〉实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市用地报批重点要点,保障了新法实施后用地报批工作顺利开展;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审查会签工作的通知》,明确审查会签职责和时限要求,提高建设用地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多次召开执法监察工作例会,调度督促执法监察和案件依法查处工作;1-8月份共开展巡查2047次,其中重点巡查868次,发现土地违法行为31宗,已立案查处13宗,发现矿产违法行为4宗,已立案查处3宗。三是对全市闲置土地进行了摸底排查,制定《加强“三类”土地处置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专项行动,实行动态台账管理,月调度月通报月核查;根据8月28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显示,全市闲置土地处置759亩,已提前完成省厅下达的603亩处置任务。四是严格实施《池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印发2020年度矿山生态修复计划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要点,将矿山生态修复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目前,已完成5家,基本完成6家,正在推进11家;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对上半年矿山生态修复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督促提醒县区政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34家市级发证矿山生态修复情况进行了核查,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生产矿山跟进式修复工作。五是开展2020年度“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价工作,评价成果已经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4.关于“助力脱贫攻坚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文件纳入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共开展了7次集中学习。二是根据石台县及联系村实际情况,印发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制定了精准帮扶措施;将省预下达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50亩专项安排石台县使用;完成石台县2019年第1批次117亩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地验收,完成2019年第2批次530亩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市级审查并上报省厅;按照地质灾害隐患点轻重缓急程度,分类组织实施避让搬迁,目前已完成避让搬迁23户、工程治理6处。三是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耕地保护、乡村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和措施,为项目落地提供用地、规划技术服务。四是组织志愿者帮助联系村开展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五是印发《关于开展消费扶贫送暖专项行动的通知》,购买或帮助贫困地区销售茶叶等“滞销”农产品共计16.3万元;帮助54名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帮助联系村申请地质灾害点防治经费2万元;对联系村无功能用房、废弃宅基地等地块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开展对接、摸底、现状调查,拟对符合条件的地块纳入增减挂项目区进行实施。

(二)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实,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未能根本扭转,党建引领发展作用发挥不足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党组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计划,结合“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根据学习内容和学习对象,每月分别召开1次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开展学习,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今年以来已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含扩大会议)12次。二是制定了“星级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争做三个表率、创建模范机关”实施方案,不断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做好记录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四是出台调研工作制度,完成3个课题研究进一步强化学习成果运用。  

6.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党组书记、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三个清单,强化了党组书记、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找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重要论述,邀请专家为全体党员上“光辉的历程 不朽的功勋”专题党课;开展“举旗帜、送理论”活动,邀请专家为干部职工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三是制定了《机关党委议事规则(试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党员学习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等,不断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四是持续实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全域推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机关党委及9个基层党组织均命名为示范型党组织。五是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学习,建立了党内、党外人士两个群组;目前,最高分26468分,2万分以上29人。六是在局机关、各分局、局属单位干部职工中开展政治理论知识测试。七是优化党组织设置。市矿管处原机关支部和贵池管理所支部合并,原机关第一支部分设为两个支部,先后选举成立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7.关于“党建思想引领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紧盯党建工作新要求、新任务,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党委会、支部学习会,认真研读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印发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党建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印发了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形成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三是组织党员前往红色教育基地,瞻仰革命先烈、缅怀英雄事迹、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党史图片展、传承红色基因、给党员过政治生日,切实提高党性修养;积极参加党建活动,选送的《传承红色精神 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荣获全市“微党课”视频二等奖,“初心不改 逐梦前行”朗诵作品荣获“决胜小康,奋斗有我”市直机关全民阅读主题朗诵比赛优秀奖。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五是按季度组织开展作风效能督查,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单位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问题整改。六是出台了《上下班考勤制度》,实行工作日上下班考勤。七是出台了《保密工作制度》,不断强化保密管理。

(三)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责任缺位,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上不够有力

8.关于“依法行政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法律法规、信息公开条例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了7次集中学习、1次信息公开专题讲座。二是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已调整完成并进行公示,今后将根据市委编办要求,依法依规,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调整。三是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关于“违法用地高发,查处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经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900宗,已执行到位212宗。未执行到位的688宗案件中农民建房597宗、基础设施8宗、公共设施21宗,纳入正在开展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依照相关政策规定依法进行处置;未执行到位的688宗案件中其他类62宗案件,局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调度会,要求各县区局按照拆除复耕或完善用地手续的标准,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案件依法依规执行到位。

10.关于“疏于土地利用管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全市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进行了摸底排查,制定《加强“三类”土地处置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专项行动,实行动态台账管理,月调度月通报月核查;根据8月28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显示,全市闲置土地处置759亩,已提前完成省厅下达的603亩处置任务;批而未供处置1836亩。二是加大欠缴出让金地块跟踪和催缴力度,恒泰欠缴已追缴600万元,剩350万元已落实资金监管,并正在追缴,权利人通过与银行协商准备贷款;兴济惠亚3267万元,已落实资金监管;欧华280万元,地块上仍有房屋未拆除,拆迁工作已纳入市政府调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供应土地供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大土地供后出让金缴纳监管力度,对缴款即将到期的受让人及时催缴,并通过自然资源信用管理系统,对未按期履行出让金缴纳义务的信用主体实施信用惩戒;举一反三,对2016年以来市本级出让的商业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开展摸排,目前未发现到期未缴纳出让金的情况。三是马衙街道丰收圩雷村组补充耕地项目(其中0.41公顷为水面用于鱼塘养殖),由于该地块后期进行了开挖,排灌系统和设施需要优化,且与部下发储备补充耕地问题项目相邻,纳入一并整改;目前已完成项目整改规划设计和工程预算,落实了整改责任主体和资金,待工程招投标完成后组织实施。四是对贵池区2012年第2批次、集中区2012年第3批次等6个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涉及后期管护不到位、项目区临时被占用、现状被改变、违法被占用问题分类制定了整改措施,已督促各县区完成整改,恢复耕种,确保复垦耕地有效节约集约利用。五是已对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监督科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1.关于双绿矿山创建欠账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清理工作,对5宗采矿权、27宗探矿权与保护区范围重叠问题,严格按照省保护区内矿业权处置方案进行处置。二是全面推进延期关闭矿山“见底清零”,已完成东至县鑫烨矿业公司矿山关闭。三是推进青阳县东盛、兴达方解石矿区整合,做好贵池区天洋、顺盛、源溪方解石矿区调整工作,资源勘查工作有序进行。四是对2014-2018年矿产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进行核查梳理,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项目清单总数131个,重复项目68个,实际实施项目63个,已完成并验收的31个,已完成未验收的1个,计划2020年底验收;“边开采、边治理”按年度跟进式治理的21个,无需验收;正在实施的8个,严格按照批准的治理设计推进;因案件查处、暂停治理的2个);出台《池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制度》,印发了年度矿山生态修复计划,目前,已完成5家,基本完成6家,正在推进11家。五是已对机关矿产资源管理的分管负责同志、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矿产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易发多发,严格管理、依法治矿工作存在极大风险

12.关于“矿山日常监管不到位,不能抓早抓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局网站发布市级发证2020年内到期采矿权预警提醒,同时,电话提醒采矿权人。二是开展过期采矿权清理,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过期采矿权清理工作的通知》,池州市棠溪铜矿采矿权已延续登记。三是池州市双丰花岗岩矿已于2019年12月关闭;对池州市贵池区大官山熔剂石矿采矿权过期问题已落实贵池区局提请贵池区政府限期关闭。四是矿山在线监测系统巡检正常开展,提交了巡检报告,对巡检发现的问题,正安排人员进行维护。五是已对矿业权管理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3.关于“矿山违法开采处置不力,依法治矿严重缺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对接,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的矿业企业违法行为。二是布置推动县区局依法依规制止查处涉矿违法行为,多次召开执法工作例会要求各地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推进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违法案件务必依法查处到位。三是出台《池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制度》;将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进行督查,通报了上半年矿山生态修复进展情况,督促提醒县区政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34家市级发证矿山生态修复情况进行核查,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生产矿山跟进式修复工作。四是编制《池州市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印发。

(五)机构改革融合不足,“两张皮”现象明显存在

14.关于“两局合并后的改革优势未发挥,相互学习的行动自觉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完善编制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印了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布。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承办科室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三是出台局长办公会议、业务会审、技术审查会等制度,明确了会议审议内容、参会人员等,并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了讨论学习。

15.关于“所属机构改革及权责划分尚未启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行文至市委编办请求尽快推进市国土资源局九华山分局机构改革工作。二是市区两级已签订授权委托书,对管理范围、工作职责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落实了工作责任。三是出台局长办公会议、业务会审、技术审查会等制度,明确了会议审议内容、参会人员等,进一步强化对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6.关于“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未能有效激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党组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计划,坚持每月召开集中学习会1次以上,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党的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等,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今年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含扩大会议)12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7次,党史国史等革命传统教育4次。二是出台了作风效能建设制度和督查办法,共开展效能建设明查暗访3次。

17.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局长办公会议、业务会审、技术审查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会议管理。二是出台调研工作制度,确定了三区协同发展、乡村振兴、党建调研3个课题,由党组成员带队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目前已形成调研报告。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内部管理的通知》,加强和规范了公文管理,进一步精简公文数量。

(六)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力,构建廉洁高效的机关政治生态迫在眉睫

18.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系统人员违纪问题易发多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对照检视、整改落实;开展基层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和廉政风险点集中梳理。二是出台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考勤、请销假、财务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出台了内审制度,组织开展了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工作。三是印发了《岗位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的预警防范。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对2名县区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对机关矿产资源管理的分管负责同志、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各县区局、九华山分局以及机关部分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9.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内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固定资产、政府采购等内部管理。一是一名干部违规报销个人学历教育费用已退还。二是历史欠账系往来明细挂账,已按照财务规定和处理程序,核销了该笔往来明细欠账。三是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会计、出纳工作人员进行整合调整,落实“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四是三笔支出附件已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将相关资料纳入财务凭证。五是对市土地评估所账面处置的资产账目,因实物全部未处置,已作会计调账处理,待事业单位改制清产核资时一并处置。六是办公设备及耗材采购流程,严格按市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已落实徽采商城的采购要求。七是已对局办公室(财务科)、市土地评估所主要负责人等进行提醒谈话。

2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通报了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内部管理的通知》,对公务接待、审核把关等财务管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三是已按照要求,将池州市城建档案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划转至池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是对局系统各单位违规办企业情况进行了再清理,未发现违规办企业问题。

(七)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重点问题

21.关于“整改进展缓慢,规划在引领城乡发展中的作用尚未凸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启动了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已完成“双评价”“双评估”、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中的池州市发展战略与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心城区基数转换、居民调查问卷分析、乡村振兴战略、国土空间魅力特色发展、空间支撑体系及国土空间管控等专题研究(初稿)。二是制定《2020年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明确了村庄规划编制要求。目前,各县区已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并启动了本年度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三是优化完善《池州市村庄规划设计导则》,强化了对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四是进一步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审查审批工作,已按法定程序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6个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报批。

22.关于“严肃执纪不够,干部队伍管理依然薄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因原市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转企改制,隶属关系调整后,池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给予原市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吴某某开除党籍和撤销院长助理职务的处分,原市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与李某某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挂证清理工作,未发现违规挂证问题。

23.关于“人力整合不尽合理,混岗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32名,目前实有30名。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借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挂职、抽调、借调人员管理,严控借用人数,规范审批程序,加强教育管理。三是通过集体学习、理论培训、专题讲座、网络教育等途径,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和水平;今年已召开党组中心组(含扩大会议)学习会12次,专题讲座4次;已安排2名科级干部到县区局挂职,1名科级干部到扶贫联系村挂职;选调1名科级干部参加2020年池州市第二十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1名科级干部参加安徽省第四十八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24.关于“担当精神缺乏,复杂敏感问题未能整改见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土地评估所自办公司已注销,公司人员已依法解除劳动合同;3名在编人员已退还了从公司领取的报酬;已与市委编办对接,提出了机构改革建议,待市委编办审议。二是进一步梳理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单位廉政风险点,印发了《岗位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将严格按照作风效能制度和督查办法适时开展督查。三是原柯万忠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3项未整改到位问题:已清缴土地出让金89104万元,收回地块核减出让金16614万元,尚有3宗地块出让金3897万元未清缴到位,已落实资金监管;3宗闲置土地已处置到位2宗,齐山粮库北侧(通泰)140.19亩地块因司法介入、资产重组正在处置过程中;未按净地出让整改,通过调整用地范围,加大征迁力度等措施,已完成4个地块406.14亩土地“净地”交付,尚有1宗6.89亩土地因拆迁原因未完成,已纳入市政府调度;我局进一步落实“净地”出让要求,供地前现场进行核实,明确达到“净地”条件的地块方可供应。四是已对系统内各单位办企业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办企业问题。五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内部管理的通知》,出台了机关工会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和机关财务管理。

三、保持政治定力,深化成果运用,不断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水平

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主动接受厅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二)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从严从紧履行“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全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注重把抓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相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相结合,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相结合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持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不断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6-2819177;邮政信箱:安徽省池州市清风西路125号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247100);电子邮箱:czszrzyhghj@126.com。

 

 

中共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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