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以下申请人向我机构申请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东路69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咨询台。 联系方式:0566-2310310。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29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1-132号
方秀长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号为2000004723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因该房产已拆除,故同步办理不动产灭失登记。
声明人:方秀长
2021年6月24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