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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荣获“全国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

阅读次数: 作者: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息来源: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6-25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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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国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报》,经过层层评比,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荣获“全国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工作中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实施以来,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职能定位,聚焦构建普法新格局,将法治宣教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拓展宣传方式和举措,营造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力推动“七五”普法工作落实落地见成效。

“七五”普法期间,共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活动100余场次,受训人员达1200余人次;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达70多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余份(册),悬挂宣传标语400余幅;开展送法进乡村、进校园达170余场次,累计投入普法教育经费达80余万元,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普法措施的有效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实效,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法治更加深入人心,普法学法氛围更加浓厚,全民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自然资源保护监督和依法用地用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参与热情度越来越高,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自然资源系统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行为更加规范。

下一步,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按照上级普法宣传工作要求抓落实,精心谋划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强化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进行普法,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和规划阵地、平台、活动示范辐射作用,提升普法工作影响力,深入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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