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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进自助缮证发证,提升便民利民服务

访谈时间:2019年11月28日 10:00-11:01

访谈嘉宾: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访谈地点:池州新闻综合广播直播间

主办单位:市政府网站/池州新闻综合广播

访谈简介:

近年来,为进一步抓作风优服务促进效能提升,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所属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便民新举措,陆续采购了六台自助查询机(其中一台布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两台自助缮证机,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特别是因各种原因难以在正常上班时间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群众提供自助服务。群众通过这些设备,可以自助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查询打印个人名下的住房登记信息,满足了户口迁移、子女入学、银行贷款、交易纳税、房屋拆迁等方面需求,提高了窗口服务效率,大大减少了市民在窗口间来回奔波和排队等候的时间。目前市不动产自助发证厅服务时间为每天早8点至晚8点,全年无休。市民凭本人身份证即可操作,可自行选择时间,方便快捷,无需预约或等待。通过开通这一系列的便民利民举措,切实为办证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自助式服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文字直播
  • 【主持人】各位网友,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2019年第7期《在线访谈》栏目,本栏目将在市政府网站和池州新闻综合广播同步直播。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
    1.网友参与方式:“在线访谈”开始后,提问通道打开,点击池州市政府网站漂浮广告,进入“在线访谈”页面,页面右侧出现“我要发言”按钮,点击“我要发言”,跳转到页面下方,有两个文本框,分别为“姓名”、“我来说两句”,在“姓名”一栏中,填写网名(可随意填写),在“我来说两句”一栏中输入您想要提出的问题,点右侧“提交”即可。
    2.拨打直播间热线:0566——2317981、2317924、2317925
    3.微信:在微信订阅号一栏搜索“池州新锐981”关注我们,即可留言。
    【主持人】今天,来到我们直播间的嘉宾是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胡局长,先请您跟网友朋友们打声招呼吧!
    【胡军保】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各位听众,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本期的“在线访谈”活动,可以和大家面对面交流。
    首先,我代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关心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友人、广大网友、市民朋友们表示衷心地感谢!向为我们提供这次听取市民意见活动机会的池州政府网表示衷心地感谢!今天我们交流的主题是“推进自助缮证发证,提升便民利民服务”。希望各位网友围绕这一主题,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谢谢胡局长!近几年,我们目睹了池州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看到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效能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成效不断显现。下面请胡局长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胡军保】好的。2019年2月,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城乡规划局,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能包括: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确权登记、有偿使用、合理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地质管理、防灾减灾、测绘管理等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机构改革后,我局深刻领会机构改革精神实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两统一、六方面”新职责新定位,以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为主抓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目标,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主旋律,以全力提升作风效能建设为主方向,抓党建守初心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抓学习提能力坚持新发展理念,抓整合促融合实现两局合一多规合一,抓规划绘蓝图引领高质量发展,抓土地强保障确保要素供应谋发展,抓生态强修复保绿色护“两山”,抓作风优服务促进效能提升和营商环境优化。耕地保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单位GDP建设用地降低率)、绿色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防治,“两治三改”工作在省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中位居第一。
    近年来,为进一步抓作风优服务促进效能提升,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所属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便民新举措,陆续采购了六台“自助查询机”(其中一台布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两台“自助缮证机”,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特别是因各种原因难以在正常上班时间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群众提供自助服务。群众通过这些设备,可以自助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查询打印个人名下的住房登记信息,满足了户口迁移、子女入学、银行贷款、交易纳税、房屋拆迁等方面需求,提高了窗口服务效率,大大减少了市民在窗口间来回奔波和排队等候的时间。目前市不动产自助发证厅服务时间为每天早8点至晚8点,全年无休。市民凭本人身份证即可操作,可自行选择时间,方便快捷,无需预约或等待。通过实施这一系列的便民利民举措,切实为办证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自助式服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主持人】已经有网友开始提问了,请胡局长作答,也请各位网友听众继续踊跃提问。

  • 提问 1、【往***】 (10:05:14)

    我是清溪街道居民,我父亲为农村户口,我是大学毕业后回迁的集体户,请问按照目前的政策,我家房屋的宅基地是否可以过户到我名下?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29:58)

    据您反映您现在是城镇集体户口,非集体土地(宅基地)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等相关规定,您不符合宅基地登记发证的条件,故无法办理集体土地(宅基地)过户。待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后,再对照政策进行办理。

  • 提问 2、【再***】 (10:06:01)

    您好!我是集中区企业,想咨询一下工业用地能否分割登记?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12:20)

    已经建设完成并由各园区管委会批准或证明为标准化厂房的分割转移登记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登记规定》(池国土资函[2017]156号)文件规定直接办理。池国土资函[2017]156号文件规定,标准化厂房是指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或批准的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由政府、企业等各类资本投资建设,项目招商合同明确规定可租可售的通用工业厂房,不得用于居住、办公、商务等。工业企业自建自用的厂房不在此范畴。

  • 提问 3、【秋***】 (10:07:13)

    请问领导,池州开发区西部园区市集中区审批通过了吗?成立好几年了了,怎么没有看见规划也没有看见动工的步骤?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4:37:24)


    网友,您好!经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接,具体情况如下:

    一、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西部园区)概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的批复》(皖政秘〔2012〕510号)文件,园区规划面积14.45平方公里。2018年经过开发区整合,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池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皖政秘〔2018〕67号),同意撤销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将其整体并入安徽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加挂“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牌子。

    二、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西部园区)建设情况:

    2014年,市政府向省政府上报《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总体规划》的请示,因多方原因,至今尚未批复,故目前园区尚未有实质性的开工建设。

    下一步,待省政府批复该区域总体规划后,我市将积极组织实施。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提问 4、【美***】 (10:07:21)

    现在村里征收老百姓的耕地,不同意,怎么办?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13:18)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一)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 提问 5、【池***】 (10:08:48)

    领导好!池州市近年来城市框架也是越来越大,城市建设也取得了可喜成绩!咨询几个问题:1、城北石台路附近的一些旧房屋、垃圾收集站等地块可有什么规划,还是属于滨江区域规划呢?城区西边的十里社区、城东流坡对面平天湖附近的一些自建房有点乱的感觉,后期是不是有集中安置等建设规划了?2、贵局网站经常发布自然资源和规划市长、分管市长审查会等内容,有的议题有,有的方案也发布了,但好像是选择性的,可否把相关等议题具体等内容及一些具体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发布下了。还有规划委员会纪要可否及时更新发布?谢谢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4:39:38)

    网友,您好!经我局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城北石台路附近地块规划问题,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池州市主城区滨江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北石台路附近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未来将结合城市开发建设时序整体对其进行规划建设。关于城区西边的十里社区后期集中安置问题,请您提供具体位置,以便我局进行准确答复。关于平天湖附近自建房问题,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市将有序启动平天湖风景区内流坡村、三范村、顺利村、杨安村、峡山村、碧山村和白沙村等的征迁安置工作。目前主要安置点有开发区安置点、高新区安置点、教育园区安置点,其中教育园区安置点规划方案已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会议审议,正在进行优化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等内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分管市长审查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议的的某些议题不符合对外公开信息要求,故我局按要求未在网站公开。关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纪要发布,目前我局在纪要定稿后7个工作日即按要求上传局网站发布。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提问 6、【S***】 (10:11:01)

    啤酒厂小区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14:06)

    啤酒厂小区原来是由池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承建的,池州市市直公房管理所办理初始登记。土地分割证是由池州市市直公房管理所负责发放,地址在牌坊街1号。

  • 提问 7、【6***】 (10:11:42)

    请问下领导,对池州西部原市集中区有什么规划吗?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4:40:34)

    您好!2014年,市政府向省政府上报《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总体规划》的请示,因多方原因,至今尚未批复,故目前园区尚未有实质性的开工建设。下一步,待省政府批复该区域总体规划后,我市将积极组织实施。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提问 8、【清***】 (10:13:16)

    领导您好,我是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的企业,因为历史原因,我2010年建厂房时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在想办理不动产证,请问应该怎样办理?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33:11)

    根据《关于印发主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18]41号)文件精神,针对2013年12月31日前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申请首次登记时如无法提供土地、规划、竣工验收主要法律要件,必须先合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无明显违背城市建设规划并已实际交付使用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证明并明确房屋用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等,登记机构予以办理登记手续。在竣工验收材料或验收证明均无法提供时,可由权属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对房屋安全质量等进行鉴定,质检部门对鉴定结果予以认可后,登记机构予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 提问 9、【一***】 (10:16:48)

    您好!我想知道池州市主城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目前是多少?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34:27)

    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池州市城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的通知》(池政秘〔2019〕156号文)的规定,池州市主城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分为三级,分别是一级地210元/平方米、二级地170元/平方米、三级地145元/平方米。具体范围可登录我局网站查询。

  • 提问 10、【纠***】 (10:18:38)

    你好,我家就住在江边上,我看新闻联播里面说现在国家很重视对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我想问问这块你们可有哪些打算?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42:33)

    你好,很感谢您的提问。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安排,我们主要加强长江沿线矿山生态修复,达到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和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的目标。主要:一是组织修编了《池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实施,为科学合理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规划支撑。二是持续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全面排查长江沿线15公里范围内矿山修复情况,对排查出的矿山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建立台账管理,落实具体措施和责任单位,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矿山修复任务。三是有力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自然资源部下达了我市长江沿线10公里范围内矿山修复任务,目前我们共梳理出矿山修复项目16项,修复面积63.6公顷,中央和省财政已拨付第一批专项资金543万元,目前县区正在有序推进这项工作,预计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全域矿山修复这个目标迈进。四是积极开展长江经济带(池州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贵池区金长城矿业生态修复问题整改已通过省级验收销号。正在按照出台的《池州市贵池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5年)》和《贵池区004县道、005县道周边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整改方案》,推进贵池区004县道、005县道矿山修复整改工作,在2020年底前完成该项整改销号工作。

  • 提问 11、【梦***】 (10:20:48)

    领导好,我家住的小区是老小区,车位特别少,就几个车位,一到晚上车辆就乱停乱放,小区很窄的道路被挤占得特别厉害,散步什么的都不方便,请问领导如何化解这个问题,谢谢。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51:44)

    这位网友提出现有老旧小区停车位较少问题确实存在,老旧小区建设年代久远,建设时相关规范对老旧小区住宅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未作相应规定且无机动车停车需求,导致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偏少。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机动车辆激增,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针对这一问题,我市编制了《池州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统筹解决老城区停车难问题。同时,近几年,由市住建局牵头,按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表,分批对城区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在老旧小区空间允许的场地尽可能设置机动车停车位,或在满足消防条件下,采用路边划线停车、采用立体式停车,尽量满足小区机动车停车需求,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

  • 提问 12、【D***】 (10:22:14)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现在池州不动产权证上面的印章应该是池州市房产管理局还是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46:52)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5年11月成立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停发旧证、颁发房地合一的新证“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机构印章为:池州市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2019年3月因机构变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颁放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机构印章变更为以下四种: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记专用章、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记专用章自助(1)、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记专用章自助(2)、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记专用章自助(3)。

  • 提问 13、【独***】 (10:22:43)

    尊敬的领导,我是这座美丽小城里面一位普通市民,我有个问题想咨询领导,我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都要经过西门大转盘,感觉这地方交通特别乱,尤其下雨天,提心吊胆在人车中穿行,很不安全,请问领导这地方什么时候能改造下,安装上红绿灯,方便市民通行。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49:14)

    这位网友反映的是西门转盘交通问题,此处机非混行严重、人车冲突不断、交通秩序混乱、通行效率低下,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市规划局于2015年委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编制了池州市老城区交通节点改善研究规划,该规划对南门、西门两处交通转盘均提出了改造方案,其中包括增设信号控制灯,完善机非隔离设施等措施。

    市住建局于2017年委托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杏花村大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方案,该方案对西门转盘段进行了设计优化,拆除环岛,将环岛改建为灯控交叉口。目前该项目已列入市发改委2019年储备项目的投资计划表。

  • 提问 14、【理***】 (10:23:44)

    采矿许可证遗失应如何办理?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50:06)

    采矿许可证遗失或损毁需要补领的,采矿权人持补领采矿许可证申请书到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办采矿许可证。登记管理机关在其门户网站公告遗失声明满10个工作日后,补发新的采矿许可证,补发的采矿许可证登记内容应与原证一致,并应注明补领时间。

  • 提问 15、【向***】 (10:24:35)

    请问平天湖风景区(包括天堂湖地区)规划有哪些配套设施?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51:06)

    根据《池州市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2016-2030)》等相关规划平天湖风景区范围内公共配套设施主要有以下几类:

    1、教育设施,已建成的有月亮湖学校、永明小学、齐山小学、第十二中学、市第一中学;在建的有白沙小学及幼儿园;规划的有天堂湖小学、清溪小学、天堂湖初级中学。

    2、体育和展览设施有市体育馆、会展中心,目前已经投入使用。

    3、医疗卫生设施有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目前正在建设之中。

    4、另外在开发项目内,如西湖家园、伊美城市首府、碧桂园、曼哈顿国际社区、桃源名著等小区设置有社区服务中心或菜市场、幼儿园、养老用房等设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同平天湖管委会按照相关规划要求逐步推进实施、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 提问 16、【冰***】 (10:25:22)

    亲人之间赠与是否免征契税?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54:49)

    1、根据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内容: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直系亲属之间赠与房产应缴纳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方免个人所得税,承受方应按3%缴纳契税。

    3、只有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享受免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 提问 17、【要***】 (10:28:11)

    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这个新名词,请问这次国土空间规划和以往的规划有什么不同?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55:32)

    国土空间规划是政府对国土空间资源和布局进行的长远谋划和统筹安排,目的在于实现对国土空间有效管控及科学治理,促进发展与保护的平衡。这次提出的国土空间规划更加注重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对高质量美好生活的愿望,更加致力于提高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与以往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其他的规划相比,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空间规划更致力于实现“多规合一”。过去的规划类型很多,内容重叠,交叉冲突。这次提出了将各个规划融合后的国土空间规划,能够充分解决这个问题。同时形成一个平台,即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动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实施监管更加严格。

    2、空间规划是体现国家意志的约束性规划。过去的规划管制方式不同,比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自上而下组织编制,但是城乡规划可能更加注重的是本地区的发展,缺乏上下联通的管理模式。而本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规定自上而下编制,同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要落实总体规划。这样有利于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国家安全战略、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国家战略,通过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边界逐级落实到最终的详细规划等实施性规划上,保障了国家重大战略落实和落地。

    3、是一个强化规划权威的规划体系。《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到国土空间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和违规变更,改变了过去规划调整不够严肃、频次过多等问题。且明确规定要先规划、后实施,各项开发建设活动要符合规划,不能违规进行建设,违反规划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等。这些规定使规划在权威性方面更加严格。

  • 提问 18、【H***】 (10:28:46)

    听说池州要建高铁东站,是真的吗?已经在做规划了吗?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4:41:48)

    网友,您好!目前,省、市发改部门正在谋划铁路发展规划,其中包括池州高铁东站,现正在开展前期研究工作。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提问 19、【风***】 (10:30:18)

    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住宅房办证需几天?必须要本人领证吗?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57:30)

    二手房过户对外承诺是三个工作日办结。申请人如果不能到场领取证书,可以在窗口受理业务时申请委托他人代领证书,也可自愿申请快递方式送达,我中心提供免费邮寄到家业务。


  • 提问 20、【奋***】 (10:30:44)

    我家的地要被征了,怎么保障自己的权利?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58:02)

    政府征地是为了地方建设的发展,征收老百姓的地有严格的程序,依照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提问 21、【小***】 (10:32:48)

    迎宾花园安置点可以办证吗?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59:53)

    可以办证,安置户凭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拆迁协议、结算清单、差价款发票等相关材料至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方可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

  • 提问 22、【春***】 (10:33:51)

    你好,我是东至县尧渡镇的居民,我们这里有一些不开的矿山,光秃秃的矿山一直没有治理,对环境肯定有影响,我听说矿山治理归你们管,我就问问看,不晓得你们可有什么打算?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4:42:07)

    你好,很感谢您的提问。为进一步推进长江经济带露天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自然资源部下达了我市长江沿线10公里范围内矿山修复任务,目前我们共梳理出矿山修复项目16项,修复面积63.6公顷,中央和省财政已拨付第一批专项资金543万元,目前县区正在有序推进这项工作,预计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全域矿山修复这个目标迈进,将矿山开采给环境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提问 23、【一***】 (10:35:16)

    请问池州滨江片区政府是如何规划的?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4:42:27)

    2018年,《池州市滨江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政府审批通过。今年,我局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池州市主城区滨江片区生态修复工程概念方案》,并提交2019年第6次自然资源和规划委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方案,规划将充分利用自然生态本底及现存建筑,以保护利用为主,挖掘滨江区历史人文底蕴,改造工业遗存等资源,融入新文化、新元素、新理念,焕发滨江新貌。滨江片区以长江路及东湖路为主要出入口道路,依托东流路为内部主要道路,以秋浦河故道景观带为主线,串联秋浦河(故道)生态区、清溪夜月区、池口唱晚区、滨江文创区、码头记忆区和泥洲生态区六大区域。目前,篮球场、足球场等运动场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清溪塔环境整治及亮化工程、秋浦河两岸生态复绿工程也已实施完工,东湖路桥改造方案已经2019年第9次自然资源和分管市长审查会审议通过。远期,规划将在东部泥洲区域,依据生态现状和村落布局,打造农业生态观光、科普体验区。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提问 24、【年***】 (10:38:57)

    我想问一下关于基本农田、一般耕地是以什么划分出来的?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4:43:39)

    划分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与各类规划相结合。在各类规划协调统一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使其能得以长久保护。二是与农用地分等定级的成果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数据相结合。将高等优级的耕地划入,同时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在精准地籍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使永久基本农田落位准确,方便管理。三是与土地整理项目相结合。经过土地整理的耕地须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提问 24、【年***】 (10:38:57)

    我想问一下关于基本农田、一般耕地是以什么划分出来的?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4:43:39)

    划分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与各类规划相结合。在各类规划协调统一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使其能得以长久保护。二是与农用地分等定级的成果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数据相结合。将高等优级的耕地划入,同时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在精准地籍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使永久基本农田落位准确,方便管理。三是与土地整理项目相结合。经过土地整理的耕地须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提问 23、【一***】 (10:35:16)

    请问池州滨江片区政府是如何规划的?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4:42:27)

    2018年,《池州市滨江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政府审批通过。今年,我局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池州市主城区滨江片区生态修复工程概念方案》,并提交2019年第6次自然资源和规划委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方案,规划将充分利用自然生态本底及现存建筑,以保护利用为主,挖掘滨江区历史人文底蕴,改造工业遗存等资源,融入新文化、新元素、新理念,焕发滨江新貌。滨江片区以长江路及东湖路为主要出入口道路,依托东流路为内部主要道路,以秋浦河故道景观带为主线,串联秋浦河(故道)生态区、清溪夜月区、池口唱晚区、滨江文创区、码头记忆区和泥洲生态区六大区域。目前,篮球场、足球场等运动场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清溪塔环境整治及亮化工程、秋浦河两岸生态复绿工程也已实施完工,东湖路桥改造方案已经2019年第9次自然资源和分管市长审查会审议通过。远期,规划将在东部泥洲区域,依据生态现状和村落布局,打造农业生态观光、科普体验区。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提问 22、【春***】 (10:33:51)

    你好,我是东至县尧渡镇的居民,我们这里有一些不开的矿山,光秃秃的矿山一直没有治理,对环境肯定有影响,我听说矿山治理归你们管,我就问问看,不晓得你们可有什么打算?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4:42:07)

    你好,很感谢您的提问。为进一步推进长江经济带露天废弃矿山修复工作,自然资源部下达了我市长江沿线10公里范围内矿山修复任务,目前我们共梳理出矿山修复项目16项,修复面积63.6公顷,中央和省财政已拨付第一批专项资金543万元,目前县区正在有序推进这项工作,预计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全域矿山修复这个目标迈进,将矿山开采给环境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提问 21、【小***】 (10:32:48)

    迎宾花园安置点可以办证吗?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59:53)

    可以办证,安置户凭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拆迁协议、结算清单、差价款发票等相关材料至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方可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

  • 提问 20、【奋***】 (10:30:44)

    我家的地要被征了,怎么保障自己的权利?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58:02)

    政府征地是为了地方建设的发展,征收老百姓的地有严格的程序,依照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提问 19、【风***】 (10:30:18)

    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住宅房办证需几天?必须要本人领证吗?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57:30)

    二手房过户对外承诺是三个工作日办结。申请人如果不能到场领取证书,可以在窗口受理业务时申请委托他人代领证书,也可自愿申请快递方式送达,我中心提供免费邮寄到家业务。


  • 提问 18、【H***】 (10:28:46)

    听说池州要建高铁东站,是真的吗?已经在做规划了吗?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4:41:48)

    网友,您好!目前,省、市发改部门正在谋划铁路发展规划,其中包括池州高铁东站,现正在开展前期研究工作。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提问 17、【要***】 (10:28:11)

    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这个新名词,请问这次国土空间规划和以往的规划有什么不同?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55:32)

    国土空间规划是政府对国土空间资源和布局进行的长远谋划和统筹安排,目的在于实现对国土空间有效管控及科学治理,促进发展与保护的平衡。这次提出的国土空间规划更加注重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对高质量美好生活的愿望,更加致力于提高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与以往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其他的规划相比,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空间规划更致力于实现“多规合一”。过去的规划类型很多,内容重叠,交叉冲突。这次提出了将各个规划融合后的国土空间规划,能够充分解决这个问题。同时形成一个平台,即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动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实施监管更加严格。

    2、空间规划是体现国家意志的约束性规划。过去的规划管制方式不同,比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自上而下组织编制,但是城乡规划可能更加注重的是本地区的发展,缺乏上下联通的管理模式。而本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规定自上而下编制,同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要落实总体规划。这样有利于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国家安全战略、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国家战略,通过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边界逐级落实到最终的详细规划等实施性规划上,保障了国家重大战略落实和落地。

    3、是一个强化规划权威的规划体系。《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到国土空间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和违规变更,改变了过去规划调整不够严肃、频次过多等问题。且明确规定要先规划、后实施,各项开发建设活动要符合规划,不能违规进行建设,违反规划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等。这些规定使规划在权威性方面更加严格。

  • 提问 16、【冰***】 (10:25:22)

    亲人之间赠与是否免征契税?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54:49)

    1、根据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内容: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直系亲属之间赠与房产应缴纳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方免个人所得税,承受方应按3%缴纳契税。

    3、只有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享受免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 提问 15、【向***】 (10:24:35)

    请问平天湖风景区(包括天堂湖地区)规划有哪些配套设施?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51:06)

    根据《池州市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2016-2030)》等相关规划平天湖风景区范围内公共配套设施主要有以下几类:

    1、教育设施,已建成的有月亮湖学校、永明小学、齐山小学、第十二中学、市第一中学;在建的有白沙小学及幼儿园;规划的有天堂湖小学、清溪小学、天堂湖初级中学。

    2、体育和展览设施有市体育馆、会展中心,目前已经投入使用。

    3、医疗卫生设施有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目前正在建设之中。

    4、另外在开发项目内,如西湖家园、伊美城市首府、碧桂园、曼哈顿国际社区、桃源名著等小区设置有社区服务中心或菜市场、幼儿园、养老用房等设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同平天湖管委会按照相关规划要求逐步推进实施、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 提问 14、【理***】 (10:23:44)

    采矿许可证遗失应如何办理?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50:06)

    采矿许可证遗失或损毁需要补领的,采矿权人持补领采矿许可证申请书到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办采矿许可证。登记管理机关在其门户网站公告遗失声明满10个工作日后,补发新的采矿许可证,补发的采矿许可证登记内容应与原证一致,并应注明补领时间。

  • 提问 13、【独***】 (10:22:43)

    尊敬的领导,我是这座美丽小城里面一位普通市民,我有个问题想咨询领导,我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都要经过西门大转盘,感觉这地方交通特别乱,尤其下雨天,提心吊胆在人车中穿行,很不安全,请问领导这地方什么时候能改造下,安装上红绿灯,方便市民通行。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49:14)

    这位网友反映的是西门转盘交通问题,此处机非混行严重、人车冲突不断、交通秩序混乱、通行效率低下,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市规划局于2015年委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编制了池州市老城区交通节点改善研究规划,该规划对南门、西门两处交通转盘均提出了改造方案,其中包括增设信号控制灯,完善机非隔离设施等措施。

    市住建局于2017年委托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杏花村大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方案,该方案对西门转盘段进行了设计优化,拆除环岛,将环岛改建为灯控交叉口。目前该项目已列入市发改委2019年储备项目的投资计划表。

  • 提问 12、【D***】 (10:22:14)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现在池州不动产权证上面的印章应该是池州市房产管理局还是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46:52)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5年11月成立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停发旧证、颁发房地合一的新证“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机构印章为:池州市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2019年3月因机构变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颁放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机构印章变更为以下四种: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记专用章、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记专用章自助(1)、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记专用章自助(2)、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记专用章自助(3)。

  • 提问 11、【梦***】 (10:20:48)

    领导好,我家住的小区是老小区,车位特别少,就几个车位,一到晚上车辆就乱停乱放,小区很窄的道路被挤占得特别厉害,散步什么的都不方便,请问领导如何化解这个问题,谢谢。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51:44)

    这位网友提出现有老旧小区停车位较少问题确实存在,老旧小区建设年代久远,建设时相关规范对老旧小区住宅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未作相应规定且无机动车停车需求,导致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偏少。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机动车辆激增,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针对这一问题,我市编制了《池州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统筹解决老城区停车难问题。同时,近几年,由市住建局牵头,按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表,分批对城区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在老旧小区空间允许的场地尽可能设置机动车停车位,或在满足消防条件下,采用路边划线停车、采用立体式停车,尽量满足小区机动车停车需求,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

  • 提问 10、【纠***】 (10:18:38)

    你好,我家就住在江边上,我看新闻联播里面说现在国家很重视对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我想问问这块你们可有哪些打算?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42:33)

    你好,很感谢您的提问。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安排,我们主要加强长江沿线矿山生态修复,达到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和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的目标。主要:一是组织修编了《池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实施,为科学合理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规划支撑。二是持续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全面排查长江沿线15公里范围内矿山修复情况,对排查出的矿山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建立台账管理,落实具体措施和责任单位,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矿山修复任务。三是有力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自然资源部下达了我市长江沿线10公里范围内矿山修复任务,目前我们共梳理出矿山修复项目16项,修复面积63.6公顷,中央和省财政已拨付第一批专项资金543万元,目前县区正在有序推进这项工作,预计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全域矿山修复这个目标迈进。四是积极开展长江经济带(池州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贵池区金长城矿业生态修复问题整改已通过省级验收销号。正在按照出台的《池州市贵池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5年)》和《贵池区004县道、005县道周边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整改方案》,推进贵池区004县道、005县道矿山修复整改工作,在2020年底前完成该项整改销号工作。

  • 提问 9、【一***】 (10:16:48)

    您好!我想知道池州市主城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目前是多少?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34:27)

    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池州市城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的通知》(池政秘〔2019〕156号文)的规定,池州市主城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分为三级,分别是一级地210元/平方米、二级地170元/平方米、三级地145元/平方米。具体范围可登录我局网站查询。

  • 提问 8、【清***】 (10:13:16)

    领导您好,我是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的企业,因为历史原因,我2010年建厂房时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在想办理不动产证,请问应该怎样办理?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33:11)

    根据《关于印发主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18]41号)文件精神,针对2013年12月31日前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申请首次登记时如无法提供土地、规划、竣工验收主要法律要件,必须先合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无明显违背城市建设规划并已实际交付使用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证明并明确房屋用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等,登记机构予以办理登记手续。在竣工验收材料或验收证明均无法提供时,可由权属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对房屋安全质量等进行鉴定,质检部门对鉴定结果予以认可后,登记机构予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 提问 7、【6***】 (10:11:42)

    请问下领导,对池州西部原市集中区有什么规划吗?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4:40:34)

    您好!2014年,市政府向省政府上报《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总体规划》的请示,因多方原因,至今尚未批复,故目前园区尚未有实质性的开工建设。下一步,待省政府批复该区域总体规划后,我市将积极组织实施。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提问 6、【S***】 (10:11:01)

    啤酒厂小区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14:06)

    啤酒厂小区原来是由池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承建的,池州市市直公房管理所办理初始登记。土地分割证是由池州市市直公房管理所负责发放,地址在牌坊街1号。

  • 提问 5、【池***】 (10:08:48)

    领导好!池州市近年来城市框架也是越来越大,城市建设也取得了可喜成绩!咨询几个问题:1、城北石台路附近的一些旧房屋、垃圾收集站等地块可有什么规划,还是属于滨江区域规划呢?城区西边的十里社区、城东流坡对面平天湖附近的一些自建房有点乱的感觉,后期是不是有集中安置等建设规划了?2、贵局网站经常发布自然资源和规划市长、分管市长审查会等内容,有的议题有,有的方案也发布了,但好像是选择性的,可否把相关等议题具体等内容及一些具体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发布下了。还有规划委员会纪要可否及时更新发布?谢谢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4:39:38)

    网友,您好!经我局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城北石台路附近地块规划问题,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池州市主城区滨江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北石台路附近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未来将结合城市开发建设时序整体对其进行规划建设。关于城区西边的十里社区后期集中安置问题,请您提供具体位置,以便我局进行准确答复。关于平天湖附近自建房问题,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市将有序启动平天湖风景区内流坡村、三范村、顺利村、杨安村、峡山村、碧山村和白沙村等的征迁安置工作。目前主要安置点有开发区安置点、高新区安置点、教育园区安置点,其中教育园区安置点规划方案已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会议审议,正在进行优化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等内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分管市长审查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议的的某些议题不符合对外公开信息要求,故我局按要求未在网站公开。关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纪要发布,目前我局在纪要定稿后7个工作日即按要求上传局网站发布。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提问 4、【美***】 (10:07:21)

    现在村里征收老百姓的耕地,不同意,怎么办?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13:18)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一)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 提问 3、【秋***】 (10:07:13)

    请问领导,池州开发区西部园区市集中区审批通过了吗?成立好几年了了,怎么没有看见规划也没有看见动工的步骤?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4:37:24)


    网友,您好!经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接,具体情况如下:

    一、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西部园区)概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的批复》(皖政秘〔2012〕510号)文件,园区规划面积14.45平方公里。2018年经过开发区整合,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池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皖政秘〔2018〕67号),同意撤销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将其整体并入安徽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加挂“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牌子。

    二、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西部园区)建设情况:

    2014年,市政府向省政府上报《池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总体规划》的请示,因多方原因,至今尚未批复,故目前园区尚未有实质性的开工建设。

    下一步,待省政府批复该区域总体规划后,我市将积极组织实施。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提问 2、【再***】 (10:06:01)

    您好!我是集中区企业,想咨询一下工业用地能否分割登记?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12:20)

    已经建设完成并由各园区管委会批准或证明为标准化厂房的分割转移登记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登记规定》(池国土资函[2017]156号)文件规定直接办理。池国土资函[2017]156号文件规定,标准化厂房是指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或批准的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由政府、企业等各类资本投资建设,项目招商合同明确规定可租可售的通用工业厂房,不得用于居住、办公、商务等。工业企业自建自用的厂房不在此范畴。

  • 提问 1、【往***】 (10:05:14)

    我是清溪街道居民,我父亲为农村户口,我是大学毕业后回迁的集体户,请问按照目前的政策,我家房屋的宅基地是否可以过户到我名下?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 (10:29:58)

    据您反映您现在是城镇集体户口,非集体土地(宅基地)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等相关规定,您不符合宅基地登记发证的条件,故无法办理集体土地(宅基地)过户。待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后,再对照政策进行办理。

  • 【主持人】各位网友,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2019年第7期《在线访谈》栏目,本栏目将在市政府网站和池州新闻综合广播同步直播。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
    1.网友参与方式:“在线访谈”开始后,提问通道打开,点击池州市政府网站漂浮广告,进入“在线访谈”页面,页面右侧出现“我要发言”按钮,点击“我要发言”,跳转到页面下方,有两个文本框,分别为“姓名”、“我来说两句”,在“姓名”一栏中,填写网名(可随意填写),在“我来说两句”一栏中输入您想要提出的问题,点右侧“提交”即可。
    2.拨打直播间热线:0566——2317981、2317924、2317925
    3.微信:在微信订阅号一栏搜索“池州新锐981”关注我们,即可留言。
    【主持人】今天,来到我们直播间的嘉宾是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保。胡局长,先请您跟网友朋友们打声招呼吧!
    【胡军保】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各位听众,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本期的“在线访谈”活动,可以和大家面对面交流。
    首先,我代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关心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友人、广大网友、市民朋友们表示衷心地感谢!向为我们提供这次听取市民意见活动机会的池州政府网表示衷心地感谢!今天我们交流的主题是“推进自助缮证发证,提升便民利民服务”。希望各位网友围绕这一主题,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谢谢胡局长!近几年,我们目睹了池州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看到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效能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成效不断显现。下面请胡局长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胡军保】好的。2019年2月,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城乡规划局,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能包括: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确权登记、有偿使用、合理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地质管理、防灾减灾、测绘管理等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机构改革后,我局深刻领会机构改革精神实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两统一、六方面”新职责新定位,以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为主抓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目标,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主旋律,以全力提升作风效能建设为主方向,抓党建守初心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抓学习提能力坚持新发展理念,抓整合促融合实现两局合一多规合一,抓规划绘蓝图引领高质量发展,抓土地强保障确保要素供应谋发展,抓生态强修复保绿色护“两山”,抓作风优服务促进效能提升和营商环境优化。耕地保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单位GDP建设用地降低率)、绿色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防治,“两治三改”工作在省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中位居第一。
    近年来,为进一步抓作风优服务促进效能提升,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所属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便民新举措,陆续采购了六台“自助查询机”(其中一台布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两台“自助缮证机”,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特别是因各种原因难以在正常上班时间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群众提供自助服务。群众通过这些设备,可以自助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查询打印个人名下的住房登记信息,满足了户口迁移、子女入学、银行贷款、交易纳税、房屋拆迁等方面需求,提高了窗口服务效率,大大减少了市民在窗口间来回奔波和排队等候的时间。目前市不动产自助发证厅服务时间为每天早8点至晚8点,全年无休。市民凭本人身份证即可操作,可自行选择时间,方便快捷,无需预约或等待。通过实施这一系列的便民利民举措,切实为办证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自助式服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主持人】已经有网友开始提问了,请胡局长作答,也请各位网友听众继续踊跃提问。

部门职责

2019年2月,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城乡规划局,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能包括: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确权登记、有偿使用、合理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地质管理、防灾减灾、测绘管理等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机构改革后,我局深刻领会机构改革精神实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两统一、六方面”新职责新定位,以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为主抓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目标,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主旋律,以全力提升作风效能建设为主方向,抓党建守初心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抓学习提能力坚持新发展理念,抓整合促融合实现两局合一多规合一,抓规划绘蓝图引领高质量发展,抓土地强保障确保要素供应谋发展,抓生态强修复保绿色护“两山”,抓作风优服务促进效能提升和营商环境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效能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成效不断显现。耕地保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单位GDP建设用地降低率)、绿色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防治,“两治三改”工作在省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中位居第一。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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