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以下申请人向我机构申请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东路69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咨询台。 联系方式:0566-2310310。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12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1-094号
罗辉因保管不善,将01059234B/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4897-2010,004896-2010,004895-20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 罗辉
2021年5月6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