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以下申请人向我机构申请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东路69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咨询台。 联系方式:0566-2310310。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6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1-091号
汪小开, 汪昌豹 因保管不善,将 013004603B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 汪小开, 汪昌豹
2021年4月30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