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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中心全面抓好档案库房消防安全工作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22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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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以来,登记中心全面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一系列措施全面抓好档案库房消防安全防控工作。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立健全档案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心设立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档案库房消防安全达到要求:档案室办公区、查阅区、调阅区三区分离,并设有防火标志、应急照明器材和灭火器材,档案柜(架)采用阻燃材料制成,档案室和消防通道严禁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及堆放杂物;档案室管理人员做到“四懂四会”。

二是建立健全档案库房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杜绝火灾隐患条例、灭火工作预案、人员疏散及逃生预案以及灾后处置预案,要求档案室所有人员掌握应急预案办法,发生火灾时要尽职尽职的完成应急处理工作。

三是建立档案库房消防安全台账管理制度。要求档案库房人员每天轮流检查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是否清晰完好,应急照明设备是否完好,消防器材设备是否完好、完整等消防安全项目检查,并据实记录每天消防安全情况台账。

四是邀请消防安全学校的教师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演习。通过正反两面实例,教育职工不同消防器材正确使用方式以及面对不同的灾情应采取的正确自救和逃生手段;通过模拟浓烟环境,引导职工通过“捂口鼻,伏身姿,贴墙走”的方式进行逃生演习。

登记中心通过强化档案库房消防安全的一系列措施,筑牢全体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档案库房安全运用,维护群众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

图为4月16日晚,登记中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学习会


图为4月16日晚,登记中心开展消防逃生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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