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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刘街(大唐矿业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熔剂用白云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增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发布时间:2021-01-2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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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估对象:池州市刘街(大唐矿业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熔剂用白云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增储量)采矿权。

评估目的: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有偿出让池州市刘街(大唐矿业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熔剂用白云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增储量)采矿权,需确定该采矿权出让收益。本次评估即是为委托人确定该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评估日期: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12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主要评估参数:根据《资源储量报告》(2018年)、池国土资储备字〔2019〕1号评审备案证明及评审意见书,采矿权范围内保有水泥用灰岩矿为287.58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372.48万吨、熔剂用白云岩矿40.16万吨。与2012年核实报告相比较,新增水泥用石灰矿228.91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377.49万吨、熔剂用白云岩矿40.16万吨,已有偿化处置的水泥用灰岩矿资源储量为245.91万吨。本次评估利用保有的水泥用灰岩资源量为287.58万吨,设计损失量为34.72万吨,采矿回采率取94.0%,评估利用的保有水泥用灰岩可采储量为237.69万吨,设计生产规模为30.0万吨/年,不考虑矿石贫化率,评估计算的生产服务年限为7.92年,基建期为1年。评估利用保有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可采储量为319.35万吨,白云岩矿可采储量为34.43万吨;年综合利用建筑石料用灰岩为40.31万吨/年、白云岩为4.35万吨/年,合计为44.65万吨/年。产品方案为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熔剂用白云岩原矿,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熔剂用白云岩原矿平均坑口不含税平均销售价格取43.12元/吨,折现率取8%。

以往价款(出让收益)处置情况有关内容: 2005年处置水泥用灰岩矿121.98万吨,2012年处置水泥用灰岩矿123.93万吨,合计为245.91万吨。

本次评估需处置出让收益有关内容:本次需要有偿处置的是采矿权范围内未有偿处置的新增资源储量,在此基础上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公开方式委托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对池州市刘街(大唐矿业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熔剂用白云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增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经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池州市刘街(大唐矿业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熔剂用白云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增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2050.54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零伍拾万零伍仟肆佰元整。

按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核算结果: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主要矿种)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18〕1号,核算矿区新增水泥用石灰岩矿、熔剂用白云岩矿、建筑用石灰岩矿资源量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为1651.74万元[228.91万吨×1.9元/吨·矿石×1.0+377.49万吨×3.0元/吨·矿石+40.16×2.1元/吨·矿石],市场基准价1651.74万元小于其评估价值2050.54万元。按照评估价值、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的原则确定为2050.54万元。

评估结果: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评估价值、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的原则,最终确定池州市刘街(大唐矿业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熔剂用白云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增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2050.54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零伍拾万零伍仟肆佰元整。其中水泥用灰岩新增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评估值为725.98万元,出让收益单价为3.171元/吨;建筑用灰岩新增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评估值为1197.19万元,出让收益单价为3.171元/吨,熔剂用白云岩新增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评估值为127.37万元,出让收益单价为3.171元/吨。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矿业权评估准则,对该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出让收益值进行分析、估算发表专业意见,是矿业权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

重要提示:

以上摘要取自《池州市刘街(大唐矿业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熔剂用白云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增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详细阅读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报告复核人(签名):

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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