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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专题专栏 > 归档专题 >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

青阳县:以“八不准”宣传为契机 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行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1-01-15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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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农房办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工作,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大队进村入组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工作。2021年1月11日,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在下乡宣传时发现一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正在施工,执法人员现场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向违法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责令其限期恢复土地原状。下一步,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跟进整改情况,督促当事人复耕到位。

为进一步加强推进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八不准”内容,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青阳县充分利用新媒体、微信平台等网络媒介和执法巡查车辆、村内广播等方式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耕地保护政策以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规定,印制宣传手册2万余份开展宣传工作,营造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舆论氛围。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原则,结合日常动态巡查、卫片执法检查、信访举报受理等多种途径,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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