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0-06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皖(2018)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998号 |
章昌华/王增萍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贵池区贵池工业园区锦绣苑小区17幢102 |
依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皖1702执2951号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 年1月13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