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0-03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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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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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2020)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508号、房地权证池字第01062419B号、01062420B号、01062421B号、01062422B号、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6241/2010号、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6237/2010号、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6238/2010号、池土国用(商品房)第006239/2010号 |
章俊奇、章萌根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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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清溪南苑c1c2幢112、112复式、站前区池州徽商城3#地块10幢115、115复式一、115复式二、116、116复式一、116复式二、117、117复式一、117复式二、118、118复式一、118复式二 |
依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皖1702执6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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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地产他证池字第0092153号、第0099073号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 |
抵押权 |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 年9月7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