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机构: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估对象:池州市贵池区琅河水泥、建筑用石灰岩矿(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
评估目的:采矿权出让
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
评估日期: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23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主要评估参数:截至2019年2月28日,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矿石量(111b+122b+333)530.30万吨,其中累计消耗矿石量(111b)120.98万吨,保有(122b+333)矿石量409.32万吨;截至2009年3月31日,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矿石量(111b+122b+333)185.20,其中累计消耗矿石量(111b)21.07万吨,保有(122b+333)矿石量164.13万吨;新增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量(122b+333)345.10万吨,可综合利用的建筑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122b)77.92万吨、建筑用白云岩矿资源储量(122b)21.92万吨;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444.94万吨。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444.94万吨。水泥用石灰岩矿设计损失量为0,采矿回采率95%,矿石贫化率5%;可综合利用的建筑用石灰岩矿、白云岩矿采矿回采率100%;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427.69万吨;主矿种与剥离物年产量25.79万吨,矿山理论服务年限17.26年,评估计算年限17.26年;产品方案为水泥用石灰岩矿碎石、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白云岩矿碎石,碎石不含税综合销售价格均为46.97元/吨;固定资产投资1424.59万元,单位总成本费用30.64元/吨,单位经营成本25.79元/吨,折现率8%。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和对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认真估算,确定:池州市贵池区琅河水泥、建筑用石灰岩矿(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1373.0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柒拾叁万零壹佰元整。采矿权范围内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444.94万吨,保有储量单位评估价值3.09元/吨。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矿权人承诺:本次评估涉及采矿许可证范围内保有储量中,有部分资源量被公益林压覆,对于该资源量未来能否开采存在的风险,矿权人承担,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评估机构无关。
鉴于采矿权人的上述承诺,并征求委托方意见,《开发利用方案》提及的公益林压覆资源量及其间接损失量全部参与了本次出让收益评估计算。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报告复核人(签名):
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0二0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