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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中心成立不动产登记双拥志愿服务
小分队并开展相关登记工作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13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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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展窗口单位拥军优属渠道,为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登记中心双拥工作水平,4月26日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立足于健全双拥工作机制,成立不动产登记双拥志愿“服务小分队”并开展相关登记工作。

一、不动产登记双拥志愿服务小分队:

队长:余志翔

成员:(受理科)尹凤、刘子君、章玉进、纪泉、陈燕、李璐、耿文娟、周艳、刘玲、李娜、吴义池

(复审科)吴兴国、林艳、杨波、甘甜、刘童俊、刘蕾

(权籍科)程宝应、张琪、叶晶晶、徐伟

(档案室)章铁梅、张红、马艳艳、唐凤、马芸、陈菱、胡文涛、倪萍、邹芳、王庆

每次活动主要抽调政策法规、登记业务等方面的熟手,每次轮转。

二、开展登记相关工作:

(一)定期或不定期进社区(拆迁安置小区、历史遗留问题小区等),为现(退)役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提供政策、法规、业务咨询及预审服务。

(二)宣传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积极跟进窗口“疑难”登记事项转办进程;

(四)对部队或现(退)役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反映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汇总上报,积极研究相关政策,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三、相关要求

(一)双拥志愿服务小分队的队员在队长统一安排下,要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指挥,密切协作,确保登记工作有序进行。

(二)双拥志愿服务活动制定统一的工作安排计划。

(三)双拥志愿服务小分队以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双拥志愿服务小分队每次活动结束后,将志愿服务开展情况(含服务次数、方式、协调解决的问题及较好的经验做法等)报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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