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0-02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 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池土国用(2012)第CHZ-153/2012号
安徽华速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池州市贵池工业园
依据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池执字第00170-2号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23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池土国用(2012)第CHZ-153/2012号
安徽华速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池州市贵池工业园
依据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池执字第00170-2号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