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天堂湖新区祥云大道以南、徐家墩路以北、六首路以东、升金湖路以西TD-03-21地块规划条件(控规图则)业经我局按程序审查,原则同意该规划条件(控规图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池州市天堂湖新区祥云大道以南、徐家墩路以北、六首路以东、升金湖路以西TD-03-21地块规划条件(控规图则)进行批前公示。
一、公示内容
1、用地位置:池州市天堂湖新区祥云大道以南、徐家墩路以北、六首路以东、升金湖路以西,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已出让地块地界以实测为准)。
2、用地使用性质:TD-03-21-A为二类居住用地;TD-03-21-B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TD-03-21-A不超过1.6;TD-03-21-B不低于1.6,不超过2.0(限定在出让的用地范围内计算);建筑密度:TD-03-21-A不大于30%,TD-03-21-B不大于45%;绿地率:TD-03-21-A不小于35%,TD-03-21-B不小于20%。
二、附图(图则)
三、公示地点: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四、公示期限:2020年3月19日—2020年4月17日(共30天)
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五、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平天湖分局联系电话:0566-2717598
办公地址: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二楼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