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0-01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 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皖(2019)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50159号
张向东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池州市贵池区建设西路与西外环交叉口书香名邸D9幢302室
依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皖1702执恢11号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4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张向东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池州市贵池区建设西路与西外环交叉口书香名邸D9幢302室
依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皖1702执恢11号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