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0-00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 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地权池字第01057931B号
汪来财、张移志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池州市贵池区南湖新村二期东侧静安新城10幢201室
依据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皖1702执恢157号
2
房地产他证池字第0102281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城建支行
抵押权
公告单位: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10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地权池字第01057931B号
汪来财、张移志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池州市贵池区南湖新村二期东侧静安新城10幢201室
依据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皖1702执恢157号
2
房地产他证池字第0102281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城建支行
抵押权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