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池州市绿色矿山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我市完成了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机构评价考核工作。现将经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评价成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19年9月27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价成果有异议或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于10月15日前向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反映。
联系电话:0566-2819125,邮箱:154807583@qq.com。
池州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